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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3  浏览量:

  • 索引号: xjtu-04_A/2014-1013009
  • 公开目录: 基本信息
  • 文 号: 西交采﹝2014﹞2号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采购办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4〕1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从2014年3月31日起,对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进口产品进一步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产品名单及限额标准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目录项目

备 注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计算机软件

指可以直接从市场购买的标准软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业软件,不包括定制软件和对购买的标准软件再进行第二次开发的软件

服务器

仅限于非系统集成项目

计算机网络设备

指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无线局域网产品、网络存储设备、网络测试设备、网络监控设备、网络安全产品、网络应用加速器。仅限于非系统集成项目

复印机

显示器

指台式计算机的液晶显示器

多功能一体机

打印设备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传真机

扫描仪

投影仪

碎纸机

电视机

电冰箱

复印纸

打印复印用通用耗材

指打印、复印用鼓粉盒

乘用车

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

客车

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

电梯

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电梯

锅炉

指额定蒸发量为1t/h(含)以上的锅炉

空调机

指除中央空调(中央空调指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等)以外的空调

办公家具

2.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人民币50万元。

二、实施要求

按照财政部规定,采购进口产品时,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由学校组织非本校专家组论证通过,再向教育部、财政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能开展采购活动。由于组织专家论证和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的周期较长,因此,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向学校采购办提交进口产品采购申请,以免影响项目进度。

西安交通大学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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