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1-10-28 浏览量:
- 索引号: zsb/2021-1028266
- 公开目录: 基本信息
- 文 号: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招生办公室
西交招〔2016〕3号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继续开展书法学专业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3项条件:
1.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有一定的书法基础,身体健康、非色盲色弱;
3.须参加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地区:安徽、甘肃、山西、山东、河南、湖南、江苏、四川、重庆、广东等10个省(市);
2.招生人数:不超过12人,文理兼收。
三、招生程序
1.现场报名
考生在考点参加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打印准考证,并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2.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①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 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③ 近期同底片一寸照片2张;④报名测试费100元(其中报名考试费95元,资料费5元),在考点缴费。
3.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考点及时间安排: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陕西 西安 | 3月4日(8:30-16:00) | 3月5日 |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北门内向东5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