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全面推进法治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发布日期:2021-10-2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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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教政法厅〔2021〕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对学校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学校改革的不断深入,内部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更为凸显,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治理和保障自身权益的愿望更加强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形势新变化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健全领导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学校改革与发展,努力在法治中国建设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挥基层组织作为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持续开展全校师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将“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加强宪法理论研究,推动宪法类教材和图书的编写、修订、出版。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思政课等课程中全面融入宪法精神。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师生的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提升全校师生法治素养
(一)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组织法治教育学习活动,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与学校改革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健全学校教职工学法用法制度
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增强教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在校生的法治教育
加强学生法治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途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与学生日常培养过程相结合;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有特色、有品牌、有专题、有成效。
四、构建系统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
(一)推进学校章程的学习宣传
在学校网站显著位置公布章程;在校内开展章程的宣传活动,将章程学习纳入教职工入职培训、学生入学教育中;保持章程稳定性和适用性的有机统一,健全章程解释和修订程序,适时修订章程。
(二)利用章程修订完善推进制度创新
章程中有结合实际体现学校特点、特色的创新性规定,引领、支持学校制度创新;学校新出台的管理制度或重大工作举措于法有据、于章程有据。
(三)健全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推动形成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办学管理的各主要领域,都有完备的制度规定;编制发布层次清晰、分类科学的现行有效文件清单;学生管理规定、处分办法等依法依规依程序向主管部门备案。
(四)健全校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机制
明确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的程序,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和具体办法。
完善学校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对学校规章制度定期进行修订和清理,并形成学校规章制度汇编。推动校内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和公开化,提高管理效率,方便师生查阅。
五、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
(一)坚持和完善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学校领导体制和治理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委全委会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决策。学校治理体系清晰,学校、学院两级职权关系明确。
(二)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
坚持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等决策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对重大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
(三)进一步完善学术治理体系
尊重学术自由、健全学术规范,保障学术委员会依照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健全民主参与机制
进一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保障师生依法、依学校章程有序参与学校管理。
(五)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学校信息依法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一)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外签署合同的审查
法律事务办公室为学校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重大合同由法律事务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学校合同管理信息化平台。
(二)健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梳理法律风险清单
制定、修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健全学校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完善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梳理并编制学校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
(三)健全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预防、处置和风险分担机制
制定、修订学校人身伤害事件处理预案,发生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七、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
(一)健全校内师生权益保护救济制度
对师生的处理、处分,坚持教育惩戒相结合,遵循比例原则,严格履行程序,作出处理、处分决定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送达决定书,决定书应载明救济渠道,事后归档。
(二)坚持和完善师生听证制度
完善教师、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制度,制定并公布教师、学生申诉的规则与程序;对涉及师生重大利益的处理、处分或申诉,必要时采取听证方式,确保处分或申诉程序公平公正。
八、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工作要亲自部署、协调、推进。把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指定一名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明确法治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党委常委会会议或校长办公会每年度研究法治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加强学校法治专门机构和队伍建设
学校设置法律事务办公室,专门负责法治工作,根据需要安排法治工作专项经费。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应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法律事务办公室适应学校规模和管理需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
(三)建立法律事务责任人制度
建立学校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法律事务责任人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法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学校的指导下完善本单位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开展本单位法治宣传、培训、监督、考核等工作。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学校聘请校内相关专家、外聘执业律师等组成法律顾问队伍,在学校决策中提供法律意见。
(五)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加强对学校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的法治工作考核,将法治工作纳入各单位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