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度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10-31 浏览量:
- 索引号: 12001000/2023-00001
-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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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要求,根据学校本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编制《西安交通大学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及本年度特色亮点、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年限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电话:029-82668055)。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及本年度特色亮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学校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校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胸怀“国之大者”,弘扬西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作出新贡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努力。
2022-2023学年,学校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学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最大限度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多措并举,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改版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在信息公开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放置“清单”明确公开的十大类信息,点击即可进入查看相应分类的50项信息,界面更加简洁清晰。对于学校人才招聘、招生就业、采购招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网站页面右侧进行专栏展示,便于社会公众及时查阅信息;二是进一步健全校内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学校各二级单位积极出台业务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如科研院专门出台《西安交通大学科研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定期对本单位主动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统计分析。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指导,2023年10月,面向全校各相关单位下发通知,部署做好信息公开年度开展情况及网站更新情况自查工作;在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中上线“信息公开申请”流程,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以“先审查 后公开”“谁公开 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决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二)丰富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持续发挥学校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通过优化学校主页、改版信息公开网、更新学校各二级单位网页信息等方式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充分运用图解、音视频等方式展示解读信息,如围绕大学章程制作图解。二是构建“资讯平台+互动平台+直播平台”的融媒体信息公开格局,设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号、抖音号、哔哩哔哩号、人民号、央视频、视频号、企鹅内容共享平台、中国高校教育号、学习强国号等11个新媒体平台,发布12598条信息内容,总阅读量超过4.5亿人次,共凝聚粉丝450万人,同比2022年均实现翻倍增长;开辟微信、微博等11个新媒体平台,建立留言、互动机制,建设新媒体互动社交群,及时将网友反映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单位,总评论数、互动量超过5.17万人次。三是进一步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师生综合服务大厅等信息化平台建设,组织各二级单位梳理、公开各自职责清单、事项清单,让师生“心中有数”,实现“少跑一段路,少推一扇门,少说一句话”。
(三)多点发力,努力提高信息公开成效
学校二级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内容和特点,在原有信息公开模式基础上,不断推进工作创新,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科研院完成了“科技在线”网页的改版,专门设置“信息公开”栏目重点突出对科研类信息公开;保卫处及时通过学校统一消息协作中心短信提示平台及微信公众号,向师生及时公开校园门禁管理、各类车辆管理、警情通报等信息;国资处积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学校新闻网、采购招标网、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采购招标相关信息;后勤保障部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和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回应师生关切,处理师生对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上线以来,提供教工查询、学生缴费、通知公告等多种信息查询功能,关注人数已近10万人,极大提高了师生获取相关信息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详见附表)
1.学校概况。包括学校简介、领导班子、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设置、学校章程、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发展规划、一流大学建设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等基本信息。
2.社会关注、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捐赠管理、校办企业、招投标管理等信息;干部招聘、干部任免、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教职工聘用、岗位设置、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信息;本科教学、新增专业、停招专业等信息;学籍管理、奖助政策、规章制度等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查处机制等信息;学位要求及新增授权情况信息;合作办学、留学生管理等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与数量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形式为:1.学校门户网站、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各单位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系统;2.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兵马俑BBS等;3.学校校报、年鉴、会议纪要、简报、年报等;4.校内外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5.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显示屏;6.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暑期工作会、寒假工作会、党代会、团代会、听证会、校领导接待日等。
2022-2023学年,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共计近9万条,其中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1440条,新闻网、校报和有线电视共刊发新闻5400余条,官方微博公开6181条、官方微信公开530条、官方学习强国号公开496条,办公自动化系统通知公告栏、信息发布区、文件发布区公开1577条,二级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65000余条,其他方式(短信、邮件、会议等)公开学校信息数2万余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解读信息近2万条,通过政策解读稿件发布回应信息190篇,微博微信回应信息1.6万余次,其他方式(短信、邮件、QQ等)回应信息5.4万余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重大决策公开情况
学校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的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实施议题列席制,邀请学院代表以及与议题有关的职能部门代表列席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结束当天即在学校新闻网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公开重要决策事项,推进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民主监督过程;通过新闻网、OA系统,及时发布学校重要工作进展信息,及时通报学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民生工程、基建工程进展情况,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时掌握第一手学校资讯,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招生人员联系方式、招生简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各类单独考试的实施方案、资格审查结果、录取程序、录取原则及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考生关心的重点、热点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本科招生网、招生办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研招网页、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以电话、网络、广播电视、传统纸媒等为媒介的多元化、立体式、全时空的信息发布与公开体系;聘请招生专员、培训校内学生志愿者接听咨询电话,在招生宣传高峰时期将招生电话分成10部分机,同时进行电话咨询和回访工作;建立30个省的招生咨询QQ群、微信群,及时发布各类消息,接受考生咨询,动态服务数万名考生。
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学校招生办通过部门网站公开信息9900余条,其中招生快讯(含招生公告及通知)信息43条、招生政策类信息12条、招生计划类信息1条、阳光公告信息5条、录取查询信息6238条、成绩查询信息1703条、历年录取分数查询信息1203条、招生计划查询730条,网站年访问量达174余万人次;通过传统纸媒渠道公开信息160余条(含各类宣传材料),电视、广播渠道公开信息40余条,微博公开信息179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10条,今日头条号公开信息163条,抖音号公开信息24条;通过现场宣讲、在线宣讲等方式举办咨询会四百余场,接待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包括各省、市、高中、第三方平台和学校开放日)接待20万人次;通过短信平台发布各类通知16000余条,通过电话回复考生和家长咨询上万次,邮件回复近千封。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按时公开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22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信息;按时公开收费标准、依据及投诉方式,在收费现场及校园门户网站,对各类学生200余条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现象的发生;通过“财务处网上交流平台”QQ群,在线实时回复、解答师生财务管理、报销等方面的各类问题;通过“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财务公告通知,提供教工查询、学生缴费和获取信息资料的便捷渠道,随时随地为师生解决报销业务咨询问题;及时更新财务处网站“信息公开”“政策制度”“业务指南”等版块,查询系统支持通过网页端、微信端查询工资明细、来款信息、报销进展等,手机端智能财务平台使用体验方便快捷;建立服务基层长效机制,以“一线破难 全面覆盖 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为目标,实行“一对一联点,谁联点、谁负责”,以政策宣传为切入点、以高效服务为着力点、以主动作为为关键点、以师生满意为落脚点,主动上门服务基层学院。
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学校财务处在部门主页、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开新修订、发布规范性文件14份,通过部门网站公开信息3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9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篇;通过“财务处网上交流平台”回复各类信息1万余条;上门服务基层学院,已完成百余次解答服务。
学校基金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 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为主体,通过学校新闻主页、办公自动化系统、慈善中国网站、基金会自有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发布工作决策、工作动态;定期公开基金会接受捐赠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年度检查报告、公开募捐项目信息、年度对外投资报告及公益项目实施情况,实时更新官方网站捐赠芳名榜。定期向捐赠人寄送捐赠项目总结报告,汇报受捐赠资产使用与管理情况,接受捐赠人及社会各界监督;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2022年“中基透明指数FTI”再次获得满分,排名并列全国第一。
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学校基金会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公开基本概况、社会捐赠情况、公益支出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等各类信息8500余条。
4.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对采购招标全过程及结果实行动态公开,在国资处网站“采购公告”和“结果公告”栏及时公开招投标项目的招标公示、中标公告,部门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采购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不断提升采购招标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成效;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项目、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仪器设备,均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信息和成交信息,受众范围更加广泛,项目竞争更加充分;为规范采购信息的发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信息发布模板,发布的数据由采购管理系统根据业务流程数据自动填充,杜绝人工编辑发布的错误风险;在保证采购信息公开合法依规的基础上,针对供应商群体获取信息的方式和习惯,调整信息公开内容、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
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学校国资处通过部门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其他指定媒体发布政策信息、业务信息968条;按照规定须通过指定媒体发布的,均通过财政部指定媒体同步发布;涉及全校师生的重要通知和提示信息,及时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个人邮件系统发布;对于采购计划申报、采购执行进度提醒等时间紧、涉及面广的事项,采用短信群发、邮件群发的方式向全校教职工发送提示信息,通过QQ群、微信公众号推送提醒等方式向供应商发送提示信息;除通过电话、邮件、QQ群、微信群等多渠道响应服务对象日常业务咨询、办理外,定期安排人员赴学院、系、所、实验室等一线场所帮助解决采购与招标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采购政策解读、业务流程宣讲等。
5.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根据“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全方位公开机构设置、服务内容、规章制度、人才政策、聘任及考核结果、政策解读等信息,特别对聘任、考核、工资晋升、津贴分配、选先评优等受到社会及教职工广泛关注的问题,及时进行计划、指标、条件、过程、结果等的全方面公开。在线上公开、线下宣讲相结合的基础上,建立人事工作讨论群、专项工作群,即时响应各单位及教职工的诉求。
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学校人力资源部通过部门网站公开信息239条,其中新闻通知和解读类信息16条、各类招聘信息105条、新增或更新办事流程资料下载7条;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发布或更新信息59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1条;通过邮件发送报到流程逾千次;通过工作群等其它方式发布公告信息百余次;日均通过电话、邮件、工作群、QQ、微信等渠道回复各类信息数千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工作流程,并提供信息公开专用邮箱、电话、传真等。2022-2023学年,学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内容主要涉及本科生教学培养、研究生招生等,已依法予以答复,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和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重要、重大、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通过网络、会议、文件等及时公开,师生反映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2023学年,学校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包括公开时效性不强、多样性不够、专业化不足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1.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信息公开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由每年督导前集中更新向全年实时更新转变,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聚焦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
2.优化信息公开方式。全面整合学校信息公开资源,进一步优化校内各平台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各部门重复性平台建设及信息统计,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学校信息公开专栏、门户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新媒体平台多方联动的公开渠道。持续改进学校信息公开网页建设,招生就业、人才招聘、采购招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链接相应专题网站,实现实时更新、高效便民的目标。
3.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利用好历年信息公开评估反馈情况,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标薄弱环节、优秀单位、评估指标等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公开质量。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明确人员、职责、要求,定期对各二级单位公开情况和制度建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打造高素质信息公开队伍。
附件【附表:西安交通大学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