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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度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10-31  浏览量:

  • 索引号: dxb/2016-10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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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党、校办

本年度工作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 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要求,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由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编制。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年限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电话:029-82668177)。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2016学年,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通过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措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和管理水平,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公开流程,推动“清单”落实

1.修订《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办法》。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原则、规范了公开程序、细化了公开内容,为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促进依法治校奠定了制度基础。

2.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与流程。学校在信息公开网站不仅对“清单”要求的十大类50项信息逐项分解,分类放置,以“信息公开目录总表”形式,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要求各二级单位按照保密法等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一文一审”,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信息公开过程依法、及时、准确。

3. 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督查。学校于2015年11月召开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总结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解读《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办法》,学校领导从重大决策前的意见征求、加强保密审查、关注信息公开后的意见反馈、加强重要信息上报、及时做好宣传总结等五方面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10月,学校分别下发《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信息公开网站自查情况通报》,督促各二级单位及时按照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及时公开信息,确保“清单”公开情况落地生根。

(二)以学校工作要点为核心,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5-2016学年,学校继续通过学校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校刊、广播台、电视台、校内电子屏、公告栏等传统媒体,以及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教代会、暑期工作会、寒假工作会、校领导接待日、民生工作会等会议形式积极公开信息,确保学校的重大决策、改革发展方案及相关工作进展及时公开。

1.深入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的过程与结果公开

强化重要决策和重要信息公开。学校依托新闻网、微博、微信、校内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公开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事项364项,公开学校重大活动等情况,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时掌握第一手学校资讯,如省部共建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创建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召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誓师动员大会等重要资讯的公开,引发了社会强烈反响,尤其是誓师大会各大媒体共报道43条270篇次,向全社会展示了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雄厚实力与豪迈决心。

强化重点工作过程公开。学校通过OA系统等,及时公开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基层单位每月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及时通报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民生工程、基建工程进展情况,尤其是创新港科研教育板块单体建筑设计、招标,教职工住宅、中小幼教育、文体中心、医院综合服务配套项目等信息的公开,充分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强化重点工作解读。围绕学校章程,继续推进规章制度建设,本学年共公开制度63项,同时要求重要政策的制定与出台,均要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予以解读,学校在新闻网以图解的形式解读学校“十三五”规划纲要、《明规守纪手册》、年度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等,图文并茂地将学校重点工作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2.健全阳光招生信息发布与公开体系

学校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有效监督为保障,已形成了以电话、网络、广播电视、传统纸媒等为媒介的多元化、立体式、全时空的信息发布与公开体系。

学校及时将招生人员联系方式、招生简章和有关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各类单独考试的实施方案、报考资格和录取原则、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本科招生网和招办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形成了公开透明的招生选拔和录取运行机制。2015-2016学年,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招生信息22000余条,微博公众号(新浪和腾讯微博)互动人数23000余人,此外还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传统纸媒渠道、电视广播渠道、短信平台发布各类通知。研招办设立了研招公众微信平台“西交研招”,使得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提高了获取信息的效率,对信息公开起到了良好效果。

3.严格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招投标公开

学校每年通过信息公开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站、财务处网站、基金会网站等向全社会公开年度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招投标、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等重点关注领域信息,使得资金使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按时公开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每年通过教代会公布“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各学院通过职代会对本单位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在学校网页上长期发布,在收费现场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向学生明确告知,自觉接受校内外各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学校于2016年6月正式启用“西安交通大学竞价采购网”。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且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采购项目,均可以通过竞价网采购,网购化方式使得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更加公开透明。学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信息,极大提升学校采购招标工作的效果和法制化水平。此外,学校还将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的范围从原有的公开招标项目(货物类预算金额12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预算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扩大到所有学校招标采购的项目,信息公开范围更加广泛,采购信息更加公开透明。

学校坚持把教育基金会信息披露作为信息公开一项重要工作,完善《西安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方式,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事前审查,信息公开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同意才能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有效、保密安全。

4.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学校推出手机客户端“西交link”,该客户端还提供了实时评教、教务通知、讲座信息、课程表、空闲教室查找、图书馆借阅情况、生活服务信息等功能。开设“西交V世界”、留学生教育、交大社区等多个微信公众号,建立“后勤网上报修服务与服务监督平台”“节能监管平台”和“楼宇大型设备监控系统”等多个服务平台,方便师生员工实时了解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详见附表)

1.学校概况。包括学校简介、领导班子、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设置、学校章程、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基本信息。

2.社会关注、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捐赠管理、校办企业、招投标管理等信息;干部招聘、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干部任免、教职工聘用、岗位设置、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信息;本科教学、新增专业、停招专业等信息;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基地、学科建设等学科科研信息;奖助学金、规章制度等学生工作信息;合作交流、留学生管理等对外交流信息;基本建设及招投标、仪器设备采购及招投标、中标公示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与数量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形式为:1.学校门户网站、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以及各单位网站;2.学校校报、年鉴、会议纪要、简报、年报等;3.校内外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4.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显示屏;5.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团代会、听证会等。

2015-2016学年,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共计约78万条,其中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1104条,新闻网、校报和有线电视共刊发新闻7000多条,全年社会媒体报道学校1500条8500篇次。以微博方式公开学校信息数约8900条,以微信方式公开信息2752条,其他方式(人人网、短信、邮件等)公开学校信息数约646484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解读信息共计约7万条,通过政策解读稿件发布回应信息约266篇,微博微信回应信息数10639次,其他方式(人人网、短信、邮件、QQ等)回应信息约57345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学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依法予以答复,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和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5-2016学年,学校重要、重大、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通过网络及时公开,师生反映良好。

五、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2015-2016学年,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收到举报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2016学年,学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包括部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等方面。尤其是面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越来越高的期待,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强化《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的执行力度,确保“清单”事项落实,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顺畅持续开展提供机制保障;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信息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校内协调、联动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与界限,确保依法规范、慎重稳妥的答复申请。

2. 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在校内二级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增强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3.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近年来,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包括微博、微信在内的自媒体、公民媒体、社会化媒体改变着网络舆情的生成机制,信息发布渠道不断拓宽,深刻地影响着网络舆论的广度和深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应紧跟时代,掌握新媒体时代舆情传播特点,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信息公开渠道。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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