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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度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29  浏览量:

  • 索引号: dxb/2021-102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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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37号)要求,根据学校本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由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编制。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信息公开特色和亮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年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电话:029-82668177)。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学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创新港内涵建设的关键之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办学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传承西迁精神,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本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最大限度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完善机制,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安全。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在门户网站、报刊、社交媒体、学校内网平台上发布信息,均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公开过程依法、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信息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校内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征求具体业务单位、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及相关第三方处理意见,加强与教育部及兄弟高校沟通联络,确保依法规范、及时有效、慎重稳妥的答复申请。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指导,对标第三方机构面向75所部属高校开展的2020年度信息公开评估结果,对所负责类目得分较低的5家单位点对点发布通知,逐一通报问题、督促整改,要求从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布局、拓展主动公开事项内容、优化信息获取及呈现方式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工作。

(二)丰富形式,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

一是持续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加强学校主页、信息公开网、各二级单位中英文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充分运用图解、音视频等方式展示解读信息。二是构建“资讯平台+互动平台+直播平台”的新媒体信息公开格局,开设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号、抖音号、哔哩哔哩号、人民号、央视频、视频号、企鹅内容共享平台、中国高校教育号10个新媒体平台,发布9568条信息内容,总阅读量超过3.13亿人次,共凝聚粉丝300万人,同比2020年均实现翻倍增长。三是及时回应师生关切,更好地服务师生。加强线下综合服务大厅、学生事务中心、后勤服务大厅等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可办理业务500余项,为师生提供便捷服务;按照“走学院、见教授、谋发展”的要求,深入学院解读文件,宣讲办事流程,现场回应教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面向毕业生发布“一站式社区学生成长档案”,采用可视化图表呈现,追踪记录学生参与、互动信息,为学生打造“个人专属”的个性化成长发展路径。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详见附表)

1.学校概况。包括学校简介、领导班子、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设置、学校章程、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发展规划、一流大学建设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等基本信息。

2.社会关注、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捐赠管理、校办企业、招投标管理等信息;干部招聘、干部任免、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教职工聘用、岗位设置、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信息;本科教学、新增专业、停招专业等信息;学籍管理、奖助政策、规章制度等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查处机制等信息;学位要求及新增授权情况信息;合作办学、留学生管理等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与数量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形式为:

1.学校门户网站、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各单位网站及OA系统;

2.学校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及各单位新媒体平台;

3.学校校报、年鉴、会议纪要、简报、年报等;

4.校内外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

5.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显示屏;

6.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暑期工作会、寒假工作会、团代会等。

2020-2021学年,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共计400万余条,其中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1200余条,新闻网、校报和有线电视共刊发新闻6800余条,官方微博公开6945条、官方微信公开1563条,二级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3万条,其他方式(短信、邮件、会议等)公开学校信息数300万余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解读信息共计1.6万余条,通过政策解读稿件发布回应信息约380余篇,微博微信回应信息1.8万余次,其他方式(短信、邮件、QQ等)回应信息20万余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重大决策公开情况

学校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的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修订《关于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完善党委全委会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实施议题列席制,邀请学院代表以及与议题有关的职能部门代表列席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信息,特别是重要决策事项信息,第一时间在学校新闻网公开,推进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民主监督过程;通过新闻网、OA系统,及时发布学校重要工作进展信息,及时通报民生工程、基建工程进展情况,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时掌握第一手学校资讯,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招生人员联系方式、招生简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各类单独考试的实施方案、资格审查结果、录取程序、录取原则及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考生关心的重点、热点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本科招生网、招生办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研招网页、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以电话、网络、广播电视、传统纸媒等为媒介的多元化、立体式、全时空的信息发布与公开体系。

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000余条,其中招生快讯(含招生公告及通知)信息18条,招生政策类11条,招生计划类1条,阳光公告6条,录取查询5700余条,成绩查询2100余条,历年录取分数查询2800余条,招生计划查询1300余条。招生办主页年访问量360余万人次;通过“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8条,拥有粉丝量87327,互动人数18000余人次;“西交研招”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00余条,拥有粉丝83000余人,互动人数5500余人次;新浪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200余条,互动人数16000余人次;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243条,评论活动约10000人次;新开抖音号发布65个视频,拥有6.1万粉丝;通过传统纸媒渠道公开信息60余条(含各类宣传材料);通过电视广播渠道公开信息约20余条,其中访谈类10余条;通过现场宣讲、在线宣讲等方式举办宣讲咨询会上百场,接待咨询或电话咨询(包括各省、市、高中、第三方平台和学校开放日)20万人次;通过短信平台发布各类通知40000余条。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按时公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20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时公开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收费现场及校园门户网站,对各类学生70余条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现象的发生;通过“财务处网上交流平台”QQ群,在线实时回复、解答师生关于财务管理、报销等方面问题;通过“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财务公告通知,上线智能问答机器人,提供教工查询、学生缴费和获取信息资料的便捷渠道,随时随地为师生解决报销业务咨询问题;建立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实行“一对一联点,谁联点、谁负责”,以政策宣传为切入点、以高效服务为着力点、以主动作为为关键点、以师生满意为落脚点,主动上门服务基层学院。

本学年,学校财务处通过部门网站公开信息4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回复信息142条,问答机器人自动回复信息20000余条;“财务处网上交流平台”QQ群用户达1021人,回复各类信息10000余条。

学校基金会定期公开重大项目、捐赠收入明细、公益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定期向捐赠人寄送捐赠项目总结报告,汇报受捐赠资产使用与管理情况,接受捐赠人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答复学校师生、社会公众、捐赠人提出的各类问题;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2021年4月“中基透明指数FTI”获评A+。本学年,基金会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公开基本信息、捐赠信息、财务信息、项目信息、筹资信息等各类信息近1.2万条。

4.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对招投标全过程及结果实行动态公开,通知公告栏及时公开招投标项目的招标公示、中标公告,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不断提升采购招标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成效;为规范采购信息的发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信息发布模板,发布的数据由采购管理系统根据业务流程数据自动填充,杜绝人工编辑发布的错误风险;在保证采购信息公开合法依规的基础上,针对供应商群体获取信息的方式和习惯,调整信息公开内容、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

本学年,学校采购办、规划基建中心通过部门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其他指定媒体发布政策信息、业务信息1311条;通过电话、邮件、工作联系QQ群、微信群等多渠道做好服务咨询、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

5.干部、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在学校范围内公开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免文件等重要事项信息,干部选聘过程公正公开透明。全方位公开机构设置、服务内容、规章制度、人才政策、聘任及考核结果、政策解读等信息,特别对聘任、考核、工资晋升、津贴分配、选先评优等受到社会及教职工广泛关注的问题,及时进行计划、指标、条件、过程、结果等的全方面公开。在线上公开、线下宣讲相结合的基础上,建立人事工作讨论群、专项工作群,即时响应各单位及教职工的诉求。

本学年,组织部通过文件、网站等各种形式,主动公开信息3000余条;人力资源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0余条,通过邮件发送流程逾3000次,通过电话、邮件、工作群、QQ、微信等渠道回复各类信息近10万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工作流程,并提供信息公开专用邮箱、电话、传真等。2020-2021学年,学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内容主要涵盖招生信息、教学信息等,全部依法予以答复,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和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学校重要、重大、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通过网络、会议、文件等及时公开,师生反映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本年度信息公开特色和亮点

本学年,学校持续创新载体,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师生效能,主要特色和亮点如下:

1.持续推进网上“师生综合服务大厅”建设。以“我为师生办实事”为契机,明确服务事项清单,为教工、学生、访客三种角色提供量身定制服务,让师生“心中有数”,实现“少跑一段路,少推一扇门,少说一句话”。

2.优化统一消息服务平台,重要公开信息“一键送达”。统一消息协作平台,实现全消息渠道接入、智能内容推送与用户标签管理等功能,开通二级单位账号68个,审批259名教职工消息发送权限,与59个应用系统实现对接,本年度累计消息发送量367万条,支持邮件、微信和移动校园APP多渠道推送消息。

3.校园直播助力政策解读,多校区同步保障公开实效。在多校区运行、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学校优化思源直播平台,在重要政策解读、核心教学科研成果、思想文化宣传等方面实现多校区同步播报,新增上线的视频回放功能,打破传统直播平台的人数限制、空间限制、时间限制,有效提升了各类校级重要会议、报告、大型活动的信息公开效果。

4.提升教学、人事、科研、后勤等重要事项公开的信息化水平。实行网上平台论文评审、视频答辩等举措,通过信息化公开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答辩事宜;建立“后勤网上报修服务与服务监督平台”“节能监管平台”“楼宇大型设备监控系统”“后勤服务质量网上调查问卷”等服务平台,与师生员工建立良好沟通协调、报修维修、意见征求的信息渠道。

5.优化“智能应答系统”。为师生提供24小时不间断在线应答服务,构建“实时响应,及时解决,全面改善”的信息化服务模式,年度共计解答问题15857项。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2021学年,学校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包括信息检索便捷性还不够高、公开时效性还不够强、信息公开服务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一是对照年度信息公开评估反馈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做好整改优化,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信息公开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由每年督导前集中更新向全年实时更新转变。三是组织开展信息员专题培训,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指导,进一步提高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员信息公开本领。

2.提升质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效能。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在继续落实《清单》要求的基础上,探索拓展主动公开事项的内容、属性和范围,着力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建设完善好学校师生综合服务大厅、师生网上办事大厅,持续加强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健全监督机制,积极发挥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通过校领导接待日、网站留言板、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师生和公众诉求。四是加强与教育部、兄弟高校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其他高校信息公开方面的优秀经验和做法。

3.创新举措,进一步提高信息检索便捷性。一是进一步优化校内各平台信息共享机制,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成模块简明、操作便捷、检索有效的信息公开专栏。二是打造信息公开专栏与学校业务专网、各二级单位网站等多方联动发布的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率。三是用好新媒体平台,充分考虑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结合校园融媒体建设,用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丰富拓展信息发布渠道。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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